2013 年七人制橄榄球女子全运会预选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橄榄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先农坛体育运动技术学校。

三、竞赛时间和日程:
2013 年 5 月 30 日 (星期四) 至 6 月 3 日 (星期一):
5 月 30 日 (星期四)08:00 –20:00 报到;
5 月 31 日 (星期五)16:00-17:00 赛事技术会;
6 月 1 日 (星期六)- 2 日 (星期日) 比赛;
6 月 3 日 (星期一)12:00 前离会。

四、竞赛地点:
北京市先农坛体育运动技术学校。

五、参赛资格:
3、1、凡报名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橄榄球比赛的队伍必须参加预赛 (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
4、2、东道主辽宁队不参加预赛,直接获得决赛资格。
5、3、教练员须在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未注册或未参加岗位培训者不得参赛。教练员赴赛区必须携带注册证和岗位培训结业证 (港、澳、台参赛队除外)。
6、4、运动员须在小球中心注册,未注册运动员不得参赛 (港、澳、台参赛队除外)。
5、符合第十二届全运会规程总则中的运动员资格规定以及符合《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橄榄球项目实施细则 (试行)》中的有关规定。
6、运动员具备正规医务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7、各参赛单位必须给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伤害保险,赴赛区报到需携带保单复印件。

六、竞赛项目
女子 7 人制橄榄球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 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单循环赛,决出各小组的全部名次。分组原则:根据各队的积分排名 (以最近三次全国正式比赛的成绩累加计算),按顺序蛇形排列进行分组。报名参赛队不足 9 支,分 2 个小组;9 至 11 支队分 3 个小组;12 支队或以上,分 4 个小组。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参赛队按照英文字母顺序依次排列于积分排名榜之后。
如各小组队伍数量不同,则位于最后一个序列的队伍的位置不采用蛇形排列方式,而以抽签方式确定。
2、2、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淘汰赛。依据各队在各自小组中的名次和各小组同名次成绩比较的原则,根据第一阶段的成绩排列出 1 至 8 名的球队进行四分之一决赛。
如第一阶段参赛队分为两个小组,则第二阶段采取 A 组第一对 B 组第四;B 组第一对 A 组第四;A 组第二对 B 组第三;B 组第二对 A 组第三的方式进行四分之一决赛。
如第一阶段参赛队分为四个小组,则第二阶段采取 A 组第一对 D 组第二;D 组第一对 A 组第二;B 组第一对 C 组第二;C 组第一对 B 组第二的方式进行四分之一决赛。
如第一阶段参赛队分为三个小组,则依然选出 8 支队伍进入第二阶段的四分之一决赛,方法如下:
各小组第一名和最好成绩的一个小组第二名为进入四分之一决赛的第一序列;另外两个小组第二的队伍和成绩最好和次好的两个小组第三的队伍为进入四分之一决赛的第二序列。对阵方法为:
一号种子所在的小组第一对成绩次好的小组第三
二号种子所在的小组第一对成绩最好的小组第三
三号种子所在的小组第一对成绩最差的小组第二
成绩最好的小组第二对成绩次好的小组第二
四分之一决赛的胜队进入前 4 名,采用 1 号种子位对 4 号种子位,2 号种子位对 3 号种子位进行半决赛,半决赛胜队进行决赛确定第 1、2 名,半决赛负队进行比赛确定第 3、4 名。四分之一决赛负队以同样的方式确定第 5 至第 8 名。其余队伍确定名次的办法视参赛队伍数量另行确定。
(二) 决定名次办法:
1. 小组循环赛决定名次的办法:
在循环赛中各队每胜一场得 3 分,平一场得 2 分,负一场得 1 分,弃权得 0 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
如同一个小组出现积分相等的情况,则以积分相等各队之间的比赛结果为准,获胜的队名次列前。如果无法确定名次,将按下述办法决定名次:
以积分相等各队之间比赛的所有场次中的总得分与总失分的差数进行比较,差数正数值大的队名次列前列。如仍不能确定名次,则以积分相等各队在同一小组的所有场次的比赛中的总得分与总失分的差数进行比较,差数正数值大的队名次列前列。如仍不能确定名次,则以积分相等各队在同一小组的所有场次的比赛中的达阵总得分与被达阵总失分的差数进行比较,差数正数值大的队名次列前。如仍不能确定名次,则以积分相等各队在同一小组的所有场次的比赛中的总得分高的队名次列前,如仍不能确定名次,则以积分相等各队在同一小组的所有场次的比赛中达阵总得分高的队名次列前,如仍不能确定名次,则则两队采用抛掷硬币的方式决定名次。
2. 各小组同名次队伍成绩的比较办法:
若各小组队伍数量相等,则积分高者成绩列前。
若各小组队伍数量不同,则统计的小组赛场次以小组队数少的小组的场次数为准。队数多的小组中进行统计的队伍与该小组最后一名的比赛场次不计入统计范畴。在同等场次数量的基础上,积分高者名次列前。
若出现小组同名次的队积分相等,则按照第一阶段决定名次的办法执行。
3. 3. 在淘汰赛中,若两队战成平局,则休息 1 分钟,进行加时赛直到决出优胜队。裁判员组织双方队长重新抛币。加时赛每节比赛为 5 分钟,每节比赛后,若仍为平局,则双方即刻交换场地。没有间歇。加时赛采用突然死亡法 (最先得分的队即为获胜队并且在那一时刻比赛结束)。
(三) 比赛规则:
1、采用国际橄榄球理事会最新公布和出版的橄榄球比赛规则。
2、比赛时间为 14 分钟,上下半场各 7 分钟,中间休息 2 分钟。
3、冠亚军决赛时间为 20 分钟,上下半场各 10 分钟,中间休息 2 分钟。
4、英式橄榄球赛风雨无阻,各队须按时参加比赛。
(四) 服装:
1、1、各队应准备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至少两套,上衣上应有清晰的实心号码,球衣号码必须是 1 至 12 号,两套球衣的所有号码必须一致,并在报名单上注明服装颜色和队员号码;球衣号码不得更改。
2、2、运动员需穿着符合规则规定的服装和护具。
3、3、服装上不准使用金属纽扣和金属饰物;运动员不得戴首饰。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1、1、裁判员、仲裁委员会成员以及相关技术人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选派。
2、2、设仲裁委员会,其人员组成和职责按照《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凡需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的队伍,需在赛后一小时内提出书面申诉材料,并由申诉方领队提交给仲裁委员会主任,同时缴纳申诉费人民币 2000 元。如胜诉,申诉费退还申诉方。比赛结果不得更改。
3、3、赛事纪律:比赛依据《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和《中国橄榄球协会纪律及处罚规定》处理违规违纪事件。

九、赛事纪律 (另行颁布)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1、获得前三名的队伍给予奖励。
2、东道主辽宁队直接获得决赛资格。
3、除东道主辽宁队外,按照预赛名次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5 支队伍进入十二运会橄榄球决赛。
4、未获得决赛资格的队伍,依照预赛排定的名次,依次为十二运会的第 7 名至 12 名,根据实际参赛队数量,按照第十二届全运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计分。
5、设 “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行确定)。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 报名:
1、参赛队可报领队 1 名、教练 2 名,医生 1 名 (每队必须至少有 1 名医生)、运动员 12 名。
2、各队需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第十二届全运会预、决赛网络报名规定进行报名,网络报名截止于 2013 年 5 月 6 日。
3、同时各队将报名表、健康证明表、保险证明表 (表格都需加盖所在省市体育局公章) 和保单复印件于 2013 年 5 月 6 日前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运动一部和北京市先农坛体育运动技术学校。
4、同时提交报名表电子版和队伍所有人员照片 (白背景) 到中国橄榄球协会邮箱 (cga_cra@263.net)。
5、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竞【2013】22 号关于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预赛网络报名工作通知。报名截止后,除项目规程或规则规定允许换人的以外,原则上不再接受人员变更申请。确有换人需要的,请各代表团书面报我中心审批。
6、联系方式如下:
(1)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运动一部:
地址: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 5 号,100763
联系人:石岩、贾大鹏、李静
电话:010-87183554 传真:010-67138387
(2) 北京市先农坛体育运动技术学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先农坛街 11 号
联系人:田振坤 电话:010-63023541
手机:18610818966 传真:010-63023126
7、表格电子版下载地址:
邮箱名称:ganlanqiubisai@126.com
(二) 报到:
报到地点:北京市先农坛体育运动技术学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先农坛街 11 号;电话:010-63023541;
传真:010-63023126;联系人:田振坤 18610818966
报到时提交材料:
1、报名表原件 (盖单位公章);
2、保险证明表原件 (盖单位公章);
3、人身伤害险保险单复印件;
4、健康证明表原件 (盖单位公章);
5、教练员注册证和教练员培训结业证。
如提交材料不齐全,赛事组委会有权取消该队伍参赛资格。

十二、器材和经费:
(一) 比赛器材:
由中国橄榄球协会审定。
(二) 经费:
各队差旅费自理、食宿费按照标准交付给入住酒店,具体接待费用标准如下:
1、接待时间、人数:
时间:5 月 30 日 (星期四)08:00 – 6 月 3 日 (星期一)12:00;
人数:每队 16 人。
2、食宿费标准:
住宿酒店:(1) 新北纬饭店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经路 11 号 (友谊医院住院部西门对面)
联系人:李 楠 联系电话:13466766636
食宿费标准为:400 元/人/天
(2) 金泰绿洲大酒店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彭庄甲 58 号 邮编:100069
联系人:李菲菲 联系电话:13552447546
食宿费标准为:270 元/人/天
3、赛事组委会负责接送队伍往返北京手都机场及火车站至报到指定酒店,往返各 1 次/每队。
4、各队入住酒店的房间标准及人数请于报名截止前提交,如有超编人员的队伍食宿费用标准及接待安排请与北京市先农坛体育运动技术学校联系。
5、赛事组委会负责比赛日的现场临时医疗救护,因伤引起的费用由各队自理。

十三、保险
各参赛队单位对参赛运动员的身体健康和参赛期间可能会出现的意外伤害负有全责。必须为所有运动员办理运动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上交给组委会审核,无保险的单位不允许参赛。

十四、兴奋剂检查、血液检查、性别检查等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对违反赛场纪律的处分办法按中国橄榄球协会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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